网站访问量
期刊简介
《武大国际法评论》是武汉大学主办,由首批国家高端智库、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编辑的法学理论刊物,逢双月出版。
《武大国际法评论》竭诚欢迎海内外法律学人赐稿,尤其欢迎选题新颖、见解独到的国际法学论文,特别是有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价值的优秀成果。本刊实行匿名审稿制度,稿件采用后编辑部会及时与作者联系。作者投稿后一个月未获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
国际法效力论:反思与重构
古祖雪;潘林君;国际法效力是指国际法规范所固有的、在其适用的时空范围内就某一或某些事项对有关国际法主体的强制性作用,其表现形式包括国际法授权性规范的保护力和国际法义务性规范的约束力。国际法效力源于国际社会的发展规律和主权国家的共同同意,是国际法规范的一种特性,属于应然的范畴。国际法实效作为国际法效力的外化,是指国际法主体的实际行为与国际法规范的符合程度和状态,它受制于国际法主体、国际法规范和国际关系等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是国际法主体行为的一种特性,属于实然的范畴。以国际法效力为理由,要求国际社会成员遵守国际法,这是国际法治的基础和前提。但是,只有将国际法效力转化为国际法实效,使那些应当被遵守的国际法规范得到实际遵守,才是国际法治的要求和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国际法治就是国际法效力不断转化为国际法实效的过程。
习惯国际法中一贯反对者规则的理论选择
罗迪;一贯反对者规则是一个以实体规范为载体,又包含众多国际法基本问题的传统命题。关于一贯反对者规则真实存在且确有必要的解释理论,传统上有国家同意论和理性选择论两种观点。前者以习惯国际法基于默示同意而一贯反对者明确反对为解释路径;后者则以“一贯反对”构成理性国家面对习惯国际法时的自利选择为解释路径。随着国际社会的动态发展,国家同意论与理性选择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正,但二者的理论方法在面对国际法的未来发展上略显不足。对此,在观测到国家间互动式交往的基本模式以及确立行为边界和共同体利益的关系本质时,以契约遵守论对一贯反对者规则进行证成是目前较为符合国际社会价值取向与应然发展的理论选择。
论中国人工智能软法的国际法化
王燕;郑文姣;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面临规则滞后与硬法供给不足的困境,软法已成为全球治理规则供给的关键载体。鉴于人工智能的技术复杂性和风险不确定性,软法发挥着与硬法协同治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中国已出台大量人工智能软法,但其向国际法转化仍面临严峻挑战,包括在国际技术标准制定中话语权微弱、人工智能伦理规范与西方存在价值差异以及国内软法与硬法衔接不畅等。为应对这些现实挑战,未来我们应从以下进路寻求突破:第一,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中国提案嵌入全球人工智能标准体系;第二,以发展权优先为锚点,塑造包容性伦理对话平台系统;第三,建立“软法引领、硬法支撑”的国内法衔接机制;第四,构建实证导向的中国人工智能治理国际话语权体系;第五,以“场景验证”与“能力建设”双轮驱动,提升软法的国际适用性。通过上述努力,切实推动人工智能软法之治的中国方案从本土实践升华为国际共识。
外空法律秩序演进的多重悖论解构与中国方略
吴晓丹;1979年《月球协定》之后再无外空条约,但外空法律秩序演进并没有停滞不前。外空活动迅猛发展背景下,国际组织、国家和非国家实体等渐次推动国内立法、软法和其他非正式规范的展开,外空规范由此发展成庞大的复杂体系,内容边界、适用范围和演进路径都超出甚至背离外空条约体系。因此,有必要以自由、和平与公平发展等基本价值解读外空法律秩序的演进特点、整体影响与深层原因,识别和审视此间蕴涵的结构性、根本性变革。为落实中国航天强国发展目标,整体与动态研究方法对于外空法律秩序的守正创新至关重要,亦能为建构具有中国主体意识的国际法学理论供给智慧。
论风险预防原则在国际海洋法法庭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基于气候变化咨询意见案的思考
姜苏一;风险预防原则在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司法实践中呈现出扩张适用的趋势。2024年,法庭首次就各国在气候变化背景下应对海洋环境污染以及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具体义务发表了咨询意见,并将风险预防原则适用于海洋环境污染的界定、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勤勉义务的履行以及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义务等领域,进一步扩大了该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功能外延。此种扩张适用既源于风险预防原则自身的弹性,也受到全球气候危机压力以及法庭司法能动主义倾向的共同推动。虽然在这一过程中,法庭对该原则法律地位的认定、条约解释方法的运用存在方法论上的不足,但法庭自身在解释和发展国际法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其对风险预防原则的适用在国家义务强化、气候谈判、其他司法机构的实践以及国家责任归责等方面会存在一定的外溢效应。
数据跨境流动与国家数据安全治理的冲突与应对——以“美国国会通过TikTok剥离法”为切入
徐伟;功陈昆;在信息科技高速迭代的数字时代,数字科技平台可通过网络技术跨越二元物理空间提供跨境数据信息与服务。数据跨境流动成为激活数字经济市场与数据潜在价值的核心需求,数据作为传统经济转型发展的新质生产要素也已成为各国博弈争夺的战略资源。相关监管治理规则的缺位,让数据跨境流动存在数据主体权益侵蚀与异化的风险。各国参差不齐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标准与治理模式,给数据安全治理带来多重挑战。面对全球复杂的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治理格局,我国应深入了解欧美主流跨境数据产业实践与治理模式,结合自身国情与国际数字市场新业态,探索跨境数据治理模式,通过国际合作、国内立法、产业监管的多维路径,协调数据跨境流动与国家数据安全治理的冲突。
应对美国单边经济制裁的域外经验与中国方案——从《阻断办法》到《反外国制裁法》
杜涛;周美华;在应对美国单边经济制裁的法律设计上,欧盟的阻断法模式存在保护力度不强、不再适应当前美国单边经济制裁形势的不足,而俄罗斯的反制裁法模式具有更大的主动性,更符合当前俄美关系的现状。在当今中美关系进入全面竞争的背景下,中国在借鉴欧盟和俄罗斯经验的基础上颁布《阻断办法》和《反外国制裁法》,旨在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反制裁法律体系。《反外国制裁法》需要在实践中健全与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实施制度体系,包括应尽快设立专门性反制裁机构统一协调和实施反制裁措施;进一步明确反制措施的救济权;尽快出台《外国主权豁免法》;尽快修订《民事诉讼法》域外管辖权规则;尽快完善反制清单等。
“一带一路”倡议下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
石静霞;董暖;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我国与沿线国家的投资往来日益频繁,考虑到沿线国家的投资风险问题,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很有必要。建议在依托现有双多边、区域安排的基础上,构建强制磋商、自愿性调解、仲裁和诉讼相互衔接的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同时扩大可提交仲裁的争议范围,针对不同争端解决程序设计分类化透明度标准,优化仲裁员、调解员选任及其道德准则。我国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国,也应主动应对相关问题,具体包括完善国内仲裁立法和对外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以对接"一带一路"争端解决需求,确保投资仲裁裁决与和解协议的顺利有效执行等。
准确把握“涉外法治”概念内涵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黄惠康;“涉外法治”概念的提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一项重要创新发展,凸显了涉外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法治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准确理解“涉外法治”概念要推本溯源,厘清“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涉外法治”与“国际法治”的相互关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涉外法治”的时代逻辑。从“社会主义法制”到“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飞跃是其理论基础。国家治理与国际治理、国家法治与国际法治,虽属两个不同的治理范畴和法治体系,但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交融。作为国家法治中的涉外一翼,涉外法治在国家法治和国际法治这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之间发挥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布局,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美贸易战中的国际法
杨国华;在2018年3月至4月间爆发的中美贸易战中,双方已经对价值数十亿美元的进口产品加征关税,并且准备进一步针对数百亿、上千亿美元的产品采取措施。贸易战的起因是美国贸易法"232调查"(钢铁和铝进口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和"301调查"(中国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的立法、政策和做法),但是涉及众多WTO规则,并且双方已在WTO互诉。在这场贸易战中,相关WTO规则有待澄清,国际法基本原则也有待论证。贸易战彰显了国际法的重要性,但是国际法也要不断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构建
"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课题组;黄惠康;何志鹏;张辉;余敏友;易显河;秦天宝;黄志雄;准确把握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国际法内涵,积极探索在全球治理各具体领域融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既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国际法学界的共同使命。从国际关系发展的历史脉络和全球治理的视角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外交国策的传承与发展,具有坚实的国际法基础,代表着先进的法学理念,为国际法的发展提出了新的价值追求与前进方向,提升了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法话语权。在当代国际法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进一步倡导和践行和平共处、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和可持续发展等国际法原则,提升外交中的国际法规则意识,培养人才、凝练话语,促进国际法理论和实践守正创新,有效解决全球性、区域性热点问题,在国际社会形成持之以恒的充分合作,创建承载世界各国人民美好梦想的世界。
应对美国单边经济制裁的域外经验与中国方案——从《阻断办法》到《反外国制裁法》
杜涛;周美华;在应对美国单边经济制裁的法律设计上,欧盟的阻断法模式存在保护力度不强、不再适应当前美国单边经济制裁形势的不足,而俄罗斯的反制裁法模式具有更大的主动性,更符合当前俄美关系的现状。在当今中美关系进入全面竞争的背景下,中国在借鉴欧盟和俄罗斯经验的基础上颁布《阻断办法》和《反外国制裁法》,旨在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反制裁法律体系。《反外国制裁法》需要在实践中健全与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实施制度体系,包括应尽快设立专门性反制裁机构统一协调和实施反制裁措施;进一步明确反制措施的救济权;尽快出台《外国主权豁免法》;尽快修订《民事诉讼法》域外管辖权规则;尽快完善反制清单等。
中美贸易战中的国际法
杨国华;在2018年3月至4月间爆发的中美贸易战中,双方已经对价值数十亿美元的进口产品加征关税,并且准备进一步针对数百亿、上千亿美元的产品采取措施。贸易战的起因是美国贸易法"232调查"(钢铁和铝进口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和"301调查"(中国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的立法、政策和做法),但是涉及众多WTO规则,并且双方已在WTO互诉。在这场贸易战中,相关WTO规则有待澄清,国际法基本原则也有待论证。贸易战彰显了国际法的重要性,但是国际法也要不断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准确把握“涉外法治”概念内涵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黄惠康;“涉外法治”概念的提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的一项重要创新发展,凸显了涉外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法治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准确理解“涉外法治”概念要推本溯源,厘清“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涉外法治”与“国际法治”的相互关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涉外法治”的时代逻辑。从“社会主义法制”到“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飞跃是其理论基础。国家治理与国际治理、国家法治与国际法治,虽属两个不同的治理范畴和法治体系,但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交融。作为国家法治中的涉外一翼,涉外法治在国家法治和国际法治这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之间发挥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布局,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构建
"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课题组;黄惠康;何志鹏;张辉;余敏友;易显河;秦天宝;黄志雄;准确把握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国际法内涵,积极探索在全球治理各具体领域融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既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国际法学界的共同使命。从国际关系发展的历史脉络和全球治理的视角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外交国策的传承与发展,具有坚实的国际法基础,代表着先进的法学理念,为国际法的发展提出了新的价值追求与前进方向,提升了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法话语权。在当代国际法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进一步倡导和践行和平共处、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和可持续发展等国际法原则,提升外交中的国际法规则意识,培养人才、凝练话语,促进国际法理论和实践守正创新,有效解决全球性、区域性热点问题,在国际社会形成持之以恒的充分合作,创建承载世界各国人民美好梦想的世界。
国际法治视野中的人权与主权
何志鹏;在理想上,人权可视为法律语境下人类福利的表达;主权则可视为国际社会中在一国领域内实现人类福利的方式。然而,实际情况是人权一直与资源、文化相联结,有时可能基于政治目的而被滥用,而非实现人类利益。类似地,主权会衍化成少数人的权利,而非理想中的服务、引领和代表领域内的人民。因而,有必要在实体和程序层面上建立规范以保障人权在跨文化层次上受到尊重和保护,所有国家都在这一领域善意承认、遵守国际法律规范,以建立起有效的在全球范围内保护人权的机制。为此目的,有必要避免将人权仅视为政治工具的争论、威胁和冲突。
期刊信息
期刊名称: 《武大国际法评论》
创办日期: 2017年
主管部门: 教育部
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
刊 期: 双月刊
投稿邮箱:whuilr@whu.edu.cn; whuil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