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志云;
国家利益是外交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指导原则,包括国家对具体国际法律制度的态度与行动方案在内的外交政策是国家利益原则的具体体现之一。在具体地实践中,外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否能够符合国家利益,或在多大程度上符合国家利益,却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一方面,外交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需要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与目标,但这必须克服特殊利益的"俘获";另一方面,外交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必须符合民主程序以及接受按照民主法则建立的权力制衡机制的约束,但相关程序与机制在保证外交政策符合国家利益的同时,也可能产生外交政策不连续或不稳定的后遗症。此外,外交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也会受到国家利益中必须包含道德因素或是否存在道德价值标准的困扰。所有这些,都将影响到国家对待具体的国际法律制度的态度与行动选择。反过来,分析影响反映国家利益的外交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各种影响因素,成为理解国家对具体的国际法律制度的态度与行动选择的重要途径。
2014年02期 v.17 1-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68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6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598 ] - 刘志云;
国家利益是外交政策制定与执行的指导原则,包括国家对具体国际法律制度的态度与行动方案在内的外交政策是国家利益原则的具体体现之一。在具体地实践中,外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否能够符合国家利益,或在多大程度上符合国家利益,却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一方面,外交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需要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与目标,但这必须克服特殊利益的"俘获";另一方面,外交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必须符合民主程序以及接受按照民主法则建立的权力制衡机制的约束,但相关程序与机制在保证外交政策符合国家利益的同时,也可能产生外交政策不连续或不稳定的后遗症。此外,外交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也会受到国家利益中必须包含道德因素或是否存在道德价值标准的困扰。所有这些,都将影响到国家对待具体的国际法律制度的态度与行动选择。反过来,分析影响反映国家利益的外交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各种影响因素,成为理解国家对具体的国际法律制度的态度与行动选择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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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及此前克里米亚全民公决的情势促使我们重新审视国际法上的自决问题。在当代世界,不仅分离自决在整个社会效益上并无明显优势,而且迄今为止的国际法并未建立起支持分离自决的规范。在殖民地时代结束后,自决权实现了从独立建国到民主参与和自治决策的转变,独立自决必须以大规模侵犯人权或主权国家同意为前提。克里米亚局势与科索沃的局势一样,都是大国政治的反映,而缺乏法律的正当性。
2014年02期 v.17 27-4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52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2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391 ] - 何志鹏;
苏格兰及此前克里米亚全民公决的情势促使我们重新审视国际法上的自决问题。在当代世界,不仅分离自决在整个社会效益上并无明显优势,而且迄今为止的国际法并未建立起支持分离自决的规范。在殖民地时代结束后,自决权实现了从独立建国到民主参与和自治决策的转变,独立自决必须以大规模侵犯人权或主权国家同意为前提。克里米亚局势与科索沃的局势一样,都是大国政治的反映,而缺乏法律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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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3)条对岛屿进行界定和分类,衍生出了"岩礁"这一概念,并排除国家对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自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海域权利。该条规定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从而为各国在实践中解释和适用该条款预留了空间。本文选取若干海洋大国的新近国家实践,尤其是以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的涉及无人居住岛屿的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申请的国家实践作为研究对象,归纳分析各国对类似南沙群岛的无人居住岛屿主张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在内的海域权利的实践。本文认为,国际社会对各国扩张海域权利范围的做法大多表现出容忍态度,这些实践对我国主张南沙岛礁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海洋权益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2014年02期 v.17 45-6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73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7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333 ] - 黄瑶;黄靖文;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3)条对岛屿进行界定和分类,衍生出了"岩礁"这一概念,并排除国家对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自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海域权利。该条规定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从而为各国在实践中解释和适用该条款预留了空间。本文选取若干海洋大国的新近国家实践,尤其是以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的涉及无人居住岛屿的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申请的国家实践作为研究对象,归纳分析各国对类似南沙群岛的无人居住岛屿主张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在内的海域权利的实践。本文认为,国际社会对各国扩张海域权利范围的做法大多表现出容忍态度,这些实践对我国主张南沙岛礁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海洋权益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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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共同开发区的法律适用是共同开发的核心内容之一,既有的海上共同开发案例可分为三大类:跨界共同开发区的法律适用,争议海区共同开发区的法律适用,综合共同开发区的法律适用。而影响共同开发区的法律适用有四大因素:共同开发的种类,共同开发的模式,共同开发区的划分,当事国与共同开发区的密切程度。既有的案例分析,对中国今后海上共同开发区的法律适用问题具有启示意义。
2014年02期 v.17 69-8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51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4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226 ] - 董世杰;
海上共同开发区的法律适用是共同开发的核心内容之一,既有的海上共同开发案例可分为三大类:跨界共同开发区的法律适用,争议海区共同开发区的法律适用,综合共同开发区的法律适用。而影响共同开发区的法律适用有四大因素:共同开发的种类,共同开发的模式,共同开发区的划分,当事国与共同开发区的密切程度。既有的案例分析,对中国今后海上共同开发区的法律适用问题具有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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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地区油气资源开发虽然面临着重重困难,但由于该地区油气资源的开发潜力巨大以及全球经济发展对能源资源的高度依赖,北极开发趋于活跃的长期趋势不会改变。相关国家和地区应以国际合作的姿态,依靠法律手段控制和管理油气开发带给北极地区的不利影响。北极地区丰富的油气资源对于能源消耗大、对进口能源资源依赖程度高的中国来说具有重大的经济价值。中国政府应着手制定开发利用北极资源的战略政策,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拓展海外能源资源的供给市场。
2014年02期 v.17 88-10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22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17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920 ] - 李洁;
北极地区油气资源开发虽然面临着重重困难,但由于该地区油气资源的开发潜力巨大以及全球经济发展对能源资源的高度依赖,北极开发趋于活跃的长期趋势不会改变。相关国家和地区应以国际合作的姿态,依靠法律手段控制和管理油气开发带给北极地区的不利影响。北极地区丰富的油气资源对于能源消耗大、对进口能源资源依赖程度高的中国来说具有重大的经济价值。中国政府应着手制定开发利用北极资源的战略政策,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拓展海外能源资源的供给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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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全球环境条约的成功实施,往往取决于发展中国家参与和履约的程度,这种参与和履约又依赖于条约建立和实施对发展中国家的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建立在遵守国家环境主权原则的前提之下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基础之上。从实施情况来看,发达国家政府本位的激励模式,即由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的官方激励形式遭遇了重大挑战,发达国家普遍缺乏提供这些激励的政治意愿。发达国家将会推动以经济手段和市场方式筹集资金,推动市场融资和民间激励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应当坚持和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团结起来积极参与谈判和制定对其有利的激励规则,同时对市场融资和民间激励的发展做好充分的思想、政策和制度准备。
2014年02期 v.17 108-1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97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10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308 ] - 何艳梅;
一个全球环境条约的成功实施,往往取决于发展中国家参与和履约的程度,这种参与和履约又依赖于条约建立和实施对发展中国家的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机制建立在遵守国家环境主权原则的前提之下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基础之上。从实施情况来看,发达国家政府本位的激励模式,即由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的官方激励形式遭遇了重大挑战,发达国家普遍缺乏提供这些激励的政治意愿。发达国家将会推动以经济手段和市场方式筹集资金,推动市场融资和民间激励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应当坚持和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团结起来积极参与谈判和制定对其有利的激励规则,同时对市场融资和民间激励的发展做好充分的思想、政策和制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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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上个世纪的欧盟私法统一计划体现为两个线索:一是立法上在经济领域的某些特殊事项中进行有限统一;二是以欧盟委员会牵头进行的对欧洲私法的学术整理,并于本世纪初开始发布若干汇编和评论性质的学术成果。学术上的努力无疑是为立法层面的实质启动打先锋,两方面几乎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2011年欧盟委员会提出了制定一部《欧洲统一货物买卖法》的建议,希冀在货物买卖领域实现欧洲范围内的统一立法。目前看来,立法领域统一欧洲私法的胃口在逐渐限缩。究其原因,主要面临如下问题:第一,政治动力不足。第二,经济动力不足。第三,统一的形式问题。第四、司法体制的问题。第五,私法统一的思路问题。本文通过对欧盟私法统一的相关背景、思路和步骤的介绍与分析,指出当前面临的主要阻力和各方在核心问题上的分歧,并对《欧洲货物买卖法》乃至欧盟私法统一的趋势做试探性前瞻。
2014年02期 v.17 139-1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14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2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341 ] - 余履雪;
始于上个世纪的欧盟私法统一计划体现为两个线索:一是立法上在经济领域的某些特殊事项中进行有限统一;二是以欧盟委员会牵头进行的对欧洲私法的学术整理,并于本世纪初开始发布若干汇编和评论性质的学术成果。学术上的努力无疑是为立法层面的实质启动打先锋,两方面几乎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2011年欧盟委员会提出了制定一部《欧洲统一货物买卖法》的建议,希冀在货物买卖领域实现欧洲范围内的统一立法。目前看来,立法领域统一欧洲私法的胃口在逐渐限缩。究其原因,主要面临如下问题:第一,政治动力不足。第二,经济动力不足。第三,统一的形式问题。第四、司法体制的问题。第五,私法统一的思路问题。本文通过对欧盟私法统一的相关背景、思路和步骤的介绍与分析,指出当前面临的主要阻力和各方在核心问题上的分歧,并对《欧洲货物买卖法》乃至欧盟私法统一的趋势做试探性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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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著作权公约中的"三步检验标准"作为约束成员方设置著作权权利限制范围的规定,既有学说和实践遵从WTO争端解决机构裁决之宗旨严格解释其各要件,从而可能导致限制各国依据本国经济、文化发展实际情况作出裁量性制度选择的自由。针对数字时代著作权理念及构造的变化,在反思传统严格解释观点中可能造成的利益偏差的同时,应尝试构建一种侧重利用者自由享受知识成果的灵活性"三步检验标准"解释方法,并在我国修改著作权法过程中以更加"开放"的著作权限制条款作为履行"三步检验标准"义务的主要形态。
2014年02期 v.17 162-18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65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12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534 ] - 张鹏;
国际著作权公约中的"三步检验标准"作为约束成员方设置著作权权利限制范围的规定,既有学说和实践遵从WTO争端解决机构裁决之宗旨严格解释其各要件,从而可能导致限制各国依据本国经济、文化发展实际情况作出裁量性制度选择的自由。针对数字时代著作权理念及构造的变化,在反思传统严格解释观点中可能造成的利益偏差的同时,应尝试构建一种侧重利用者自由享受知识成果的灵活性"三步检验标准"解释方法,并在我国修改著作权法过程中以更加"开放"的著作权限制条款作为履行"三步检验标准"义务的主要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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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永亮;
2007年肇端于美国并迅速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凸显了国际金融体系中缺失行之有效的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印证了在金融全球化及金融创新日新月异的宏观背景之际构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急迫性、必要性与重要性。国际金融监管合作面临的挑战主要在于:主要国际金融组织间未有法定而有效的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国际社会欠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实际金融监管权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组织;以巴塞尔委员会为代表的准政府金融组织欠缺金融监管实施权且其金融软法存在执行之困。有效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未来图景之关键在于构建一个超越主权国家之上的、基于国际条约之下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机构,其核心要素包括监管规范制定权、独立的监管实施权、跨境金融机构的监管协调机制、争端解决机制与责任承担机制。
2014年02期 v.17 237-25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23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8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619 ] - 张永亮;
2007年肇端于美国并迅速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凸显了国际金融体系中缺失行之有效的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印证了在金融全球化及金融创新日新月异的宏观背景之际构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急迫性、必要性与重要性。国际金融监管合作面临的挑战主要在于:主要国际金融组织间未有法定而有效的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国际社会欠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实际金融监管权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组织;以巴塞尔委员会为代表的准政府金融组织欠缺金融监管实施权且其金融软法存在执行之困。有效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制度的未来图景之关键在于构建一个超越主权国家之上的、基于国际条约之下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机构,其核心要素包括监管规范制定权、独立的监管实施权、跨境金融机构的监管协调机制、争端解决机制与责任承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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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化解主权债务危机对欧元乃至欧盟金融稳定构成的威胁,欧元区国家首先创建一系列应急性金融稳定机制。鉴于这些援救工具与欧元区债务危机长期化趋势存在结构性矛盾,因此,欧洲决策者们随即决定创设永久性金融稳定机制——"欧洲稳定机制"。这一旨在确保整个欧元区以及其成员国金融稳定的法律框架虽被认为违反了欧盟法,但欧洲法院凭借对欧盟法的灵活性解释,成功调和了两者在法律上的矛盾。"欧洲稳定机制"的运行有助于改善欧盟区域治理,促进了欧元区国家金融与财政政策一体化乃至全球金融稳定,其彰显的合作精神也为维护全球金融稳定提供了思路。
2014年02期 v.17 260-27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08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0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203 ] - 解正山;
为化解主权债务危机对欧元乃至欧盟金融稳定构成的威胁,欧元区国家首先创建一系列应急性金融稳定机制。鉴于这些援救工具与欧元区债务危机长期化趋势存在结构性矛盾,因此,欧洲决策者们随即决定创设永久性金融稳定机制——"欧洲稳定机制"。这一旨在确保整个欧元区以及其成员国金融稳定的法律框架虽被认为违反了欧盟法,但欧洲法院凭借对欧盟法的灵活性解释,成功调和了两者在法律上的矛盾。"欧洲稳定机制"的运行有助于改善欧盟区域治理,促进了欧元区国家金融与财政政策一体化乃至全球金融稳定,其彰显的合作精神也为维护全球金融稳定提供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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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次贷危机暴露了其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上的困局,即对金融消费者的倾斜保护力度不足,导致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实质上的不平等。于是,各国为防范金融危机,纷纷构建金融消费者倾斜保护机制。该机制的整体框架,包括金融消费者的权利、金融机构的义务、金融争议的解决途径这三个构成要素。这些构成要素之间相互配合和补充,从而形成了独特的运行机理,即明确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权等权利;强化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以及通过引入ADRs、团体诉讼,拓宽金融争议解决途径。尽管不同的构成要素各有侧重,但是其共同传达以下理念,即兼顾"买者自负"与"卖者有责",兼顾"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兼顾"效率"与"安全"。
2014年02期 v.17 280-29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09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11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262 ] - 陶立早;
美国次贷危机暴露了其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上的困局,即对金融消费者的倾斜保护力度不足,导致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实质上的不平等。于是,各国为防范金融危机,纷纷构建金融消费者倾斜保护机制。该机制的整体框架,包括金融消费者的权利、金融机构的义务、金融争议的解决途径这三个构成要素。这些构成要素之间相互配合和补充,从而形成了独特的运行机理,即明确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权等权利;强化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以及通过引入ADRs、团体诉讼,拓宽金融争议解决途径。尽管不同的构成要素各有侧重,但是其共同传达以下理念,即兼顾"买者自负"与"卖者有责",兼顾"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兼顾"效率"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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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吉文;
在其第一起海洋划界案、同时也是国际社会第一起涉及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中,国际海洋法法庭对孟、缅两国海洋划界争端所作出的判决中确认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单一划界、并明确声称"大陆边外缘"准则构成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的一个"单独和独立标准"。值得注意的是,法庭的上述裁决不仅暗示了单一划界的"国际惯例"地位,并使渊源于地质学客观基础、且获得1982年《海洋法公约》认可的自然延伸原则无法在大陆架划界中取得相应的权利基础地位。毫无疑问,法庭的司法实践可能将会对现行国际海洋利益格局产生某种难以预测的消极后果,因而国际社会需要给予相当的关注。
2014年02期 v.17 296-3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34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7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587 ] - 王吉文;
在其第一起海洋划界案、同时也是国际社会第一起涉及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中,国际海洋法法庭对孟、缅两国海洋划界争端所作出的判决中确认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单一划界、并明确声称"大陆边外缘"准则构成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的一个"单独和独立标准"。值得注意的是,法庭的上述裁决不仅暗示了单一划界的"国际惯例"地位,并使渊源于地质学客观基础、且获得1982年《海洋法公约》认可的自然延伸原则无法在大陆架划界中取得相应的权利基础地位。毫无疑问,法庭的司法实践可能将会对现行国际海洋利益格局产生某种难以预测的消极后果,因而国际社会需要给予相当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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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际法院对"比利时诉塞内加尔案"作出判决,认定塞内加尔违反了《禁止酷刑公约》中的"或引渡或起诉"义务。该案判决体现了两方面的重要价值:首先,该案首次承认受害国以外的国家基于"共同利益"在国际司法机构享有诉权,有权援引不法行为国的国家责任,可能对国际法上的诉讼制度产生重要影响。其次,该判决澄清了包括《禁止酷刑公约》和《海牙公约》等使用同样表达方式的多边条约中的"引渡"与"起诉"之间的关系,即二者是"二者择一"而非顺序性的关系,"起诉"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国承担的一项绝对的条约义务,不以他国提出"引渡"请求为前提。"引渡"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国在收到他国引渡请求后享有的一项选择权。
2014年02期 v.17 317-34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66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7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759 ] - 王小晖;
2012年国际法院对"比利时诉塞内加尔案"作出判决,认定塞内加尔违反了《禁止酷刑公约》中的"或引渡或起诉"义务。该案判决体现了两方面的重要价值:首先,该案首次承认受害国以外的国家基于"共同利益"在国际司法机构享有诉权,有权援引不法行为国的国家责任,可能对国际法上的诉讼制度产生重要影响。其次,该判决澄清了包括《禁止酷刑公约》和《海牙公约》等使用同样表达方式的多边条约中的"引渡"与"起诉"之间的关系,即二者是"二者择一"而非顺序性的关系,"起诉"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国承担的一项绝对的条约义务,不以他国提出"引渡"请求为前提。"引渡"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国在收到他国引渡请求后享有的一项选择权。
2014年02期 v.17 317-34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66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7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759 ] - 张晶;
尼日利亚农民赴荷兰起诉荷兰壳牌石油公司及其子公司案是欧洲大陆法系国家跨国公司环境侵权域外诉讼第一案,意义重大。本案最终判决结果表明,海牙地方法院已经在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限制了不方便法院原则在跨国公司环境侵权域外诉讼中的适用,并扩张了母国法院对海外子公司的管辖权。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并未选择适用荷兰法律,而是选择适用了尼日利亚法律,从而巧妙回避了母公司是否应该为海外子公司承担域外环境侵权责任的问题。
2014年02期 v.17 342-35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98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12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507 ] - 张晶;
尼日利亚农民赴荷兰起诉荷兰壳牌石油公司及其子公司案是欧洲大陆法系国家跨国公司环境侵权域外诉讼第一案,意义重大。本案最终判决结果表明,海牙地方法院已经在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限制了不方便法院原则在跨国公司环境侵权域外诉讼中的适用,并扩张了母国法院对海外子公司的管辖权。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并未选择适用荷兰法律,而是选择适用了尼日利亚法律,从而巧妙回避了母公司是否应该为海外子公司承担域外环境侵权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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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一丁香烟案的执行程序中,印尼提出了授权中止减让的请求。对此,美国紧紧抓住贸易利益不能凌驾于公共健康利益的论点,提出诸多驳回印尼授权报复的新思路和论证角度。该案首次将社会公共利益的考量纳入执行程序,引发制度反思。未来要想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考虑授权DSU第22.6条项下的仲裁庭主导各方达成补偿协议。美国充分利用DSU规则空白和模糊之处加以创造性解释以维护本国利益的做法值得中国借鉴。
2014年02期 v.17 360-37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04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8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399 ] - 徐昕;
在美国一丁香烟案的执行程序中,印尼提出了授权中止减让的请求。对此,美国紧紧抓住贸易利益不能凌驾于公共健康利益的论点,提出诸多驳回印尼授权报复的新思路和论证角度。该案首次将社会公共利益的考量纳入执行程序,引发制度反思。未来要想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考虑授权DSU第22.6条项下的仲裁庭主导各方达成补偿协议。美国充分利用DSU规则空白和模糊之处加以创造性解释以维护本国利益的做法值得中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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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彬;
中国本科国际法教学存在"口号法学"、"抽象法学"的弊端,有待改革。教学体系上,宜改变对欧洲传统国际法教科书"大而全"框架的沿袭,围绕实用性对教学内容适度精简。教学思路上,宜立足于法学的三个学科维度,即形式逻辑维度方面强化法条阐释与经典案例教学,以训练学生的法律推理思维和法律适用技巧;社会科学维度方面灵活结合国际关系理论,以解释国际制度的宏观构建及中国参与情况;人文学科维度方面强调公平正义的国际秩序倡导和中国国家利益维护,以明确国际法的价值归依。为提高课堂信息量,教师亦应加强国内法功底,积极阅读人文社科名著,扩大课内外知识面。教学形式亦应作出一定变革,其中核心要素在于合理实施互动式教学。
2014年02期 v.17 387-40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84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2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110 ] - 刘彬;
中国本科国际法教学存在"口号法学"、"抽象法学"的弊端,有待改革。教学体系上,宜改变对欧洲传统国际法教科书"大而全"框架的沿袭,围绕实用性对教学内容适度精简。教学思路上,宜立足于法学的三个学科维度,即形式逻辑维度方面强化法条阐释与经典案例教学,以训练学生的法律推理思维和法律适用技巧;社会科学维度方面灵活结合国际关系理论,以解释国际制度的宏观构建及中国参与情况;人文学科维度方面强调公平正义的国际秩序倡导和中国国家利益维护,以明确国际法的价值归依。为提高课堂信息量,教师亦应加强国内法功底,积极阅读人文社科名著,扩大课内外知识面。教学形式亦应作出一定变革,其中核心要素在于合理实施互动式教学。
2014年02期 v.17 387-40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84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2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110 ] - 梁雯雯;
本文总结了作者从事国际私法双语教学的实践和思考。首先从国际私法学科特点和社会需要两个方面分析了进行国际私法双语教学的必要性。分别介绍了作者在教学中采用的国际私法专业教学的途径,即教师课堂讲授、学生课外翻译、邀请国际上的学者到学校进行国际私法讲座、选拔学生派往致力于国际私法的国际组织实习、参加英文模拟法庭比赛等。最后提出了从事国际私法双语教学的若干思考和进一步目标,分析了在当前社会背景和教学条件下进行国际私法双语教学的有利条件、若干限制,提出了国际私法双语教学力争实现的进一步目标。
2014年02期 v.17 401-41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99K] [阅读次数:0 ] |[引用频次:0 ] |[网刊下载次数:0 ] |[下载次数:111 ] - 梁雯雯;
本文总结了作者从事国际私法双语教学的实践和思考。首先从国际私法学科特点和社会需要两个方面分析了进行国际私法双语教学的必要性。分别介绍了作者在教学中采用的国际私法专业教学的途径,即教师课堂讲授、学生课外翻译、邀请国际上的学者到学校进行国际私法讲座、选拔学生派往致力于国际私法的国际组织实习、参加英文模拟法庭比赛等。最后提出了从事国际私法双语教学的若干思考和进一步目标,分析了在当前社会背景和教学条件下进行国际私法双语教学的有利条件、若干限制,提出了国际私法双语教学力争实现的进一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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